环保状况公报
2018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2019-12-02 09:30 浏览次数:2297次

2018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主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59天(其中一级21天),达标率为43.8%,与上年持平6项基本评价指标浓度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20.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削减15.6%。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27.6%。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6%。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4毫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了33.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21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3.7%

2018年市区降水pH范围在6.828.67之间全年酸雨样品出现

二、水环境质量

① 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8年我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和王快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水质优。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亩泉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所好转,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② 河流水质

2018年我市常规监测的八条河流为拒马河、唐河、潴龙河、府河、孝义河、漕河、大石河和沙河灌渠。20个监测断面中,漕河马庄断面、磁河伍仁桥断面全年断流,其余18个有水断面中水质状况为优(类水质)的断面占61.1%,水质良好(Ⅲ类水质)的断面占5.6%,水质轻度污染(类水质)的断面占11.1%,水质中度污染(类水质)的断面占5.6%,重度污染(劣类水质)断面占16.7。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比率为66.7%。

府河 府河焦庄、望亭和安州断面水质劣于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拒马河 拒马河源头涞源、大沙地和张坊断面水质为类,紫荆关、北河店断面有水期间水质为。新盖房断面水质为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大石河 码头水质劣于类,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唐河 南水芦、倒马关和白合断面为类水质。

潴龙河 杜里村、阜平和王林口断面为类水质。

沙河灌渠 沙河灌渠大寺头断面水质为Ⅱ类。

孝义河 孝义河蒲口断面水质为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漕河 漕河马庄断面全年断流。

磁河 磁河伍仁桥断面全年断流。

③ 水库水质

2018年王快水库和西大洋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安格庄水库和龙门水库为Ⅱ类水质。水库水质优

三、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2018年保定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未达标。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本年度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评价为较差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强度等级为五级,评价为

 道路交通噪声

2018年保定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未达标。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本年度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评价为较差

 功能区噪声

2018年保定市功能区噪声1、2、3、4类区昼间和2类区夜间等效声级达标。1、3、4类区夜间等效声级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