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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推动涉水项目入园进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15:21 浏览次数:8575次

保环函[2017]35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推动涉水项目入园进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保分局:

为落实《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良性互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作用,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经研究,现就推动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调“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新建‘十大’重点行业等重污染工业项目须入园进区;到2016年底前,全面摸底排查园外涉水工业企业,出台园外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明确园外涉水工业企业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须明确保留条件,实施尾水深度处理,实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予以关停。”请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新城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新城完成园区外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实施方案前,我局将不再受理园区外涉水工业企业原址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