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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开采作业中扬尘污染严重 |
留言内容 | 2023年10月19日,易县得文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北部矿区开采运输过程中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矿区开采作业以及运输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致使矿区周边扬尘污染严重 |
留言时间 | 2023-10-20 |
姓名 | 王妍妍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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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2023年10月24日,易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石灰窑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石子生产线及矿山开采区均未施工作业。经调查询问,该公司2023年10月19日在北侧矿区装卸运输矿石,装卸过程中未及时使用雾炮洒水抑尘。该公司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频次较低,道路存在明显积尘,运输车辆经过时会有明显扬尘。故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安排专人使用雾炮及洒水车,在装卸过程中减少扬尘,清理道路积尘并增加运输道路洒水频次。 |
答复时间 | 2023-10-26 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