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动态
保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强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16-08-22 14:17 浏览次数:3640次
  8月1日下午,保定市委召开十届174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落实不力的坚决问责要帐、严肃处理。具体讲就是,围绕一个目标(PM2.5下降20%以上),开展三控一治工作。PM2.5下降20%以上,这是金指标,今年必须完成,完不成这个指标的县,党政干部一律不提拔、不重用,还要追究责任。
  三控一治就是,控煤、控尘、控车、治企。
  一、控煤
  1.城中村(农村)改气(改电)。一是市区中心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187个村7.2万户完成煤改气任务目标,三环以内8月底必须完成气化;二是保定市区新三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及涿州、涞水、高碑店、定兴、容城、雄县、白沟新城7个县(市)共180个城中村实施煤改气,其他县(市)今年每县完成5个城中村煤改气。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对城中村(农村)改气(改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证工程进度,确保今年采暖期采用天然气采暖,彻底解决燃煤污染。
  2.10蒸吨及以下锅炉替代改造。保定市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归零;其他各县(市)、白沟新城建成区燃煤锅炉归零;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现有燃煤设施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燃煤锅炉必须归零。
  3.散煤污染整治。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禁止使用燃煤,市区三环以外,南、北、西环城高速及京石高铁范围以内,全部推广使用绿色焦炭或洁净型煤(已使用型煤炉具的居民)替代散煤。
同时,加强对售煤、用煤单位监管,查处销售、燃用超标煤违法行为,全市区域内禁止销售、储存、燃用超标煤。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环保、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在入市进县的主要路口设卡,严查运输超标散煤车辆。各县(市)2016年底前所有煤炭销售网点都要搬迁至集中性储煤场,实现集中经营、集中管理、按需配送。
  二、控尘
  一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裸露土地非硬化即绿化,硬化绿化不了的全部采取覆盖措施,加强清扫和巡查,提高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率;二是2016年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做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冲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三是加强渣土车管理,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严格落实密闭和车身冲洗要求,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出取消运营资格;四是道路新改建、养护、修复工程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三、控车
  一是与北京市、天津市协调联动,市区中心城区二环(含二环路)以内道路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号码与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号码一致。二是市公安局进行错时上路执法,早晨0:00-4:00安排一个班;4:00-8:00安排一个班;20:00-24:00安排一个班,晚上执法人员不参加白天执法,实现24小时执法不间断,切实做好过境货车绕行、禁行,农用柴油三轮车市区禁行、渣土车等大型运输火车规范运输。三是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研究推行市区道路机动车单行、禁行、限行措施,取缔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大同城市道路微循环,减少道路拥堵。 
  四、治企
  一是市区所有餐饮单位、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环保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二是加大露天烧烤治理力度,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的露天烧烤摊点,增加打击力度,各级执法部门要负总责,市场监管、环保部门要上力量配合治理,工商部门要对无营业执照的露天烧烤摊点一律取缔,对于手续齐全的摊点必须按要求进屋烧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县乡两级对露天烧烤摊点实行属地管理,及时取缔清理违规露天烧烤摊点。三是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所有发现的土小企业均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产品、清原料)标准,彻底予以取缔,并移交公安机关;四是清苑区、安新县有色金属冶炼窑今年10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