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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制订《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2 09:47 浏览次数:5934次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强化预警响应期间工业企业有效管控,近日,曲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

         《制度》规定:预警发布执行前,由县分局报请县大气办协调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县分局核查组工作人员登录供电公司电量核查系统,并根据系统更新频率,实时核查企业用电量;核查人员在核查系统发现用电量异常企业,立即通知所属执法队;相关执法队接到核查组用电量异常通知后,要立即到企业现场进行核实,查实私开偷排的立即查封生产设备,并依法立案,高限处罚;对于2天(次)或多于2天(次)用电量异常,私开偷排的,除查封生产设备、高限处罚外,暂扣排污许可证;预警解除后,执法大队汇总核查情况,分析研判,确定预警期间重点监控企业,在预警期间实施重点监控。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用电量核查制度》的实施,将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企业私开偷排行为精准打击,形成震慑。同时,也有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