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认真研究全市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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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保定市政府召开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上半年保定市企业污染整治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保定市通过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企业污染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击土小企业案件近200件,关停了一批小塑料、小电镀、小印染等土小企业,极大震慑了一些违法非法排污企业。不过,个别县市区土小企业反弹时有发生,治理水平亟待提高,相关部门执法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今后,必须保持对土小企业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推动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
一、凝聚整治合力。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下定决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发改、工信等经济综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产业政策,做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及设施的工作。住建、国土、电力、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土小企业不能再继续保护,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要克服侥幸心理,淘汰落后企业,培树品牌企业,规范产业发展。
二、加强联合执法。坚持铁腕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要求,对违规建设项目要“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自2017年1月1日起彻底清零,持证排污。电力、水利等部门要采取断电、断水等有效措施,铲除土小企业的生存土壤。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土小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打以身试法人员。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教育群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标语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环保、人人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环境治理工作。公安、监察部门要对涉及违法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