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动态
保定市综合施治大气环境逐步改善
发布时间:2016-12-09 09:54 浏览次数:2271次
  
 
  一、强力控煤
  
  在我范围内提倡使用达标煤炭,禁煤区域内严禁销售使用超过地方标准的煤炭。市区三环以内区域实现燃煤“清零”,三环以外高环以内重点区域及未改气改电前过渡的农村全部使用绿色焦炭、兰炭和洁净型煤。主城区涉及改气、改电187个村、10万户,目前已全部完成。北部“京津冀”禁煤区九个县启动实施气化、电化工程。共涉及1463个村、57.46万户,目前已完成104个村、7.3万余户,正在施工267个村,涉及12.57万户。今年以来,保定市区主城区生产经营性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已经基本实现替代改造;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经完成脱硫、脱硝和除尘深化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取暖锅炉基本完成替代改造。市区中心城区生产经营性锅炉全部完成替代改造。2013年至今,共淘汰燃煤锅炉4148台9256蒸吨。保定市区主城区187个村、10万余户基本完成改气、改电。
  
  二、强力治企
  
  我市8家燃煤电厂13台机组均进行烟气治理升级改造,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在省内率先完成了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达到了严于国家特别排放限值的地方标准;奥宇钢铁企业除尘脱硫改造已全部完成,达到国家排放标准。11月15日至年底,通过采取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热电行业“以热定电”生产、钢铁行业限产的措施进一步实现减排效果。完成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274家。《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涉及保定市的9家化工重点治理企业中5家已完成达标治理,其余4家12月底完成。清苑、安新62家有色金属冶炼窑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黏土砖瓦窑已全部关停取缔。主城区2000余家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力抑尘
  我市今年以来通过硬化绿化累计消除裸土4万平方米,树池铺装1.1万平方米。同时加强绿化喷水作业降低扬尘,每天累计出动喷水车辆约120台次,绿化带喷洒降尘面积约2900万平方米。所有工地实施围挡、硬化、苫盖、洒水、降尘五个百分百。全市近400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定位系统安装,严格密闭装置,装贴反光标识。今年规范查处违规上路车辆700余台次。提高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率,实施冲洗、洒水、洗扫、喷雾四位一体道路抑尘作业。洒水降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强力执法
  
  对违法企业全部实施“两断三清”措施,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案件,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真正做到了“每厂有人查,件件责任清”,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持重典治乱,铁拳治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采取综合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做到“三个一律”,即非法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到位、违法企业一律整改处罚到位、合法企业一律监管到位。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利剑斩污”等严打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5945人次,出动车辆1188台次,关停取缔违法土小企业419家,从源头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采取散煤污染、企业治理、扬尘污染等治理措施,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2014年保定市PM2.5浓度均值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2015年达到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今年1-11月初步统计,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5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8天,其中一级天数19天,比去年同期增加5天;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3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5天。PM2.5浓度均值达到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8.35,同比降低12.7%。
  (孟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