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一是全面控煤。全面检查所包村内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重点检查各类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情况,是否存在燃煤与清洁能源混烧现象,燃煤锅炉分包责任人员落实情况;各类燃煤经营场所,煤炭经营场所搬迁至乡镇指定集中储煤场,所售煤炭达标等情况。二是强化抑尘。督促所包村保持村容村貌整洁,道路抑尘保洁到位,及时清除垃圾、杂物;落实监管责任人,确保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全部按要求停工、土石方苫盖到位。三是加强禁烧。检查所包村工业废料、生活垃圾、落叶、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督导消除垃圾焚烧隐患。四是整治企业。对小塑料、小熔炼、小建材等散、乱、污土小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派出34个县直部门驻点帮扶5个重点乡镇70个重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