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发挥环保法利剑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1-0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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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和治理污染的“杀手锏”。这部法律实施近两年来,保定市紧紧围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以打击土小企业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利剑斩污”行动、冬季执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污染水环境“十小项目”取缔等专项行动。全市环保、公安部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协同作战,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加强排查监管,对土小企业露头便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排污行为实行“零容忍”,按照“五个结合”(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原则,实行“六个一批” (按日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约谈公布一批、强制执行一批),确保“三个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件,限期治理企业179家,关停企业127家,查封扣押8家;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6家,限产停产52家,关停取缔220家,责令整改356家,查封扣押6家。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在环保部门配合下,共打掉各类非法排污窝点93个,侦办各类刑事案件173起,破获1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名,查处治安案件714起,行政拘留918人;2016年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36起,破获刑事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7名,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946起,行政拘留1221人。对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在市内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土小企业污染反弹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排放问题,依法对市区的溪源污水处理厂、满城大册营污水处理厂、蠡县留史污水处理厂分别实施了高限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383万元、301万元、43万元。位于保定市区的天鹅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建国初期建设的西郊八大厂之一,拥有职工6千余人的国营大型企业,因外排废水中重金属锌超标和工艺尾气二硫化碳排放等问题多年无法解决,借助环保法的实施,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促成该公司做出自行关闭的决定,破解了多年环保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