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2年打击“地沟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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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环保〔2012〕20号
关于印发保定市2012年打击“地沟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
《保定市2012年打击“地沟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保定市2012年打击“地沟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地沟油环保 方案 通知
保定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45份
保定市2012年打击
“地沟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地规范“地沟油”在全市境内流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保定市2012年开展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地沟油”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立足本部门职责,全面整治“地沟油”产生和处置环节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排放及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废弃油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1月30日前)
1、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安排部署,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站所。
2、对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摸清餐厨废弃油脂污染防治情况,建立监管台帐,确定重点监管对象。
3、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时间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
4、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单位的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全部达到环保要求。
第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5日前)
对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停业整顿,并就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污染防治处处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和任务细化分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动员,争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涉及“地沟油”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查处。
3、到今年12月15日前,确保辖区内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
4、实行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月报制度,各县(市、区)环保局、直属分局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
联 系 人:张彬
联系电话:3033645
邮箱:huanbaowukong@126.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