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生态环境
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跨省 接收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受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08 11:23 浏览次数:5617次

关于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跨省

接收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受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203号)、《关于印发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保环办〔201619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将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 772-007-5040吨,于2017630日前转移至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1767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张蕊

联系电话:0312-3033199(电话及传真)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495

电子邮箱:bdwk30331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