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在我国2000年出台的《绿色学校指南》中对绿色学校是这样定义的:“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创建绿色学校的主要步骤:
第一,要创建绿色学校首先应形成正式文件,并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机构,如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绿色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校级领导担任,设立环保督导员,具体负责联络、协调、组织有关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其后,将以上内容形成文件,向当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主管机构报告并登记备案,同时得到当地主管机构的指导。
第二,制订创建绿色学校计划。在制订计划前,学校应首先对照绿色学校创建指南及当地评估标准,对学校内部环境及环境教育现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人力、经费有保障的条件下,从课程渗透、课外和校外以及社区活动、学校环境管理、校园绿化美化4个方面,制订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第三,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组织培训、充实所需的资料和设备、交流信息和建立绿色学校档案是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的基本保障,为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估和外部的评估验收提供依据。
第四,定期自我检查与纠正。在实施创建绿色学校计划的过程中,学校要根据计划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应是学校自我检查与纠正的主体。
第五,申请验收或命名。学校在自我检查与纠正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区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如果自评报告证明学校已达到了本地绿色学校的评估标准,就可以向当地主管机构申请绿色学校的命名。绿色学校申请命名逐级进行,获得当地绿色学校命名的学校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绿色学校的命名。此外,创建成功的学校要不断改进,随时对本校环境教育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
绿色学校创建既传播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又提高了学校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能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两型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