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保环办发〔2017〕3号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1 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实际,研究确定了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等69家单位,作为2017年第一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见附件。因上级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国控、省控名单,待国控、省控名单公布后,再行补充)。现将名录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和污染源管理工作。
附件:2017年保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第一批69家)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