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21日对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21 15:26 浏览次数:4860次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421---20164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3355034(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保定市北市区七一中路68号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

    编:071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技术改造项目

阜平县大台乡炭灰铺村东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16451.7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5万元。矿区面积1.5457k㎡,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668m+320m,设计可开采储量197.7万吨,服务年限3.38年,本项目生产规模可达到原煤4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风井进行开拓;优化开采布局,淘汰技改前落后的炮采分层回采工艺,升级为综采放顶煤回采工艺,改造矿井通风、排水、供电等系统,同时完善地面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地表沉陷影响:本项目按设计要求在工业场地、木柳柱村设计了15处保护煤柱,井田内设置了1个沉降观测点。炭灰铺老矿区采空区原有的地表塌陷已进行了填堵和生态恢复,未发现有新的地表塌陷现象,井田范围内无裂缝或沉降台阶出现。

原有采煤沉陷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灌草地、疏林地及耕地。经现场踏勘情况可知,采煤沉陷所导致的地表移动变形不明显,对原有地表塌陷区已进行了填堵和生态恢复,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很小。

水土流失影响:行政办公区周边修建了浆砌石排水沟,对场内雨水进行疏导,周边空地绿化以草坪为主,并种植常绿针叶树种和灌木;主井工业场地平整采用阶梯式的平整方式,临坡侧设浆砌石挡墙,场区周边营造防护林,树种选择杨树,种植方式为植苗造林,空地绿化以草坪为主,坡角种植爬山虎等植物;副井工业场地边坡采用浆砌石挡土墙进行防护,北侧山坡设浆砌石护坡,沿建筑、边坡脚修筑断面矩形排水沟,场内积水引入排水沟后排到场外,场区空地以种植常绿针叶树种和种草为主,坡角种植爬山虎,种植方式为植苗或扦插造林,空地绿化以草坪为主;周边绿化采用栽植灌木与种草相结合的方式,栽植植物,播撒草籽。

2、废气:原煤卸载仓为半封闭设计,转载点场界安装了抑尘网,并安装了洒水抑尘设施;每天定时对工业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废水:收集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经管道,送副井工业场地的生产及消防水池,回用于井下喷洒抑尘、黄泥制浆,剩余达标废水外排至炭灰铺沟。废水外排口按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安装了流量计、COD在线监控设备。废水处理工序安装了视频监控记录装置。

副井工业场地及行政办公区生活污水分别由各自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冲厕、绿化、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及补充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用水,不外排。

4、噪声:行政办公区场界、主副井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炭灰铺村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煤矸石全部直接用于井下充填,原有矸石场地已全部清理,地面没有矸石的堆存。燃煤炉渣及除尘脱硫系统尘泥全部用于矿区道路维护材料,矿井水净化系统产生的煤泥掺入产品煤中出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