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14:45 浏览次数:9530次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预警中心《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预计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出现间歇性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继续维持重污染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加强防护。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23日12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