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同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根据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保定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方案》)。全市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问题逐一进行任务分解。截至目前,我市梳理形成的5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我市的1298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推进工作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开会研究、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身体力行亲赴一线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包联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深入一线明查暗访,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定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由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信息宣传组组成,并从市有关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缜密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问题逐一进行任务分解,缜密制定了保定市《整改落实方案》,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针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均制定了总体整改落实方案,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和个性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各级各部门整改方案,全面落实“七明确”责任制,逐项对标对表,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针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市从强化生态保护责任,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排放污染;加强工业企业监管,严控工业污染排放;精准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减少扬尘污染;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规范报废车辆监管;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响应监管;强化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10个方面入手,制定34条整改举措,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针对59个整改问题,制定了280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各整改责任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法,建立“四个清单”制度,以强有而有力的整改措施,健全的整改机制,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整改工作。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移交的问责清单全部处理到位,确保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四)严格验收销号制度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销号标准及流程,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措施、时限等要求,开展59个整改问题的验收销号备案工作,验收销号实行企业法人(具体责任主体)、现场验收同志、县(市、区)主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市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五级签字销号制度。截至目前,全市59项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工作。强化督察考核问责,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逐项要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责任落实、问题清零。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问责程度由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以严格问责为抓手,倒逼责任落实。
二、责任追究情况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重点问题线索书10份、59项整改问题。我市因重点问题线索书及整改问题追责问责共计77人(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6人、科员6人、一般干部6人、村干部8人、一般人员19)。其中诫勉谈话7人,提醒谈话5人,约谈8人,集体约谈13人,政务警告6人,党内警告13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免职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9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狠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全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精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品质为先、宜居宜业新保定,努力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1.保定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问题整改台账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