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保定市环保局2017年5月11日拟批准辐射类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拟批准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保定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处。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恩玉
电 话:0312-3355034
传 真:0312-335503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 |
公示日期 |
反馈意见 |
其他 |
1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顺平分公司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探伤项目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顺平分公司 |
承德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
厂区西侧中部压铸区内 |
2017.5.11 |
无反馈意见 |
监测报告表及拟批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