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八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9-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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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盯住双代工程确保如期发挥作用。按照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原则,抓工程进度,不惜代价,加快推进,为通气入户和验收工作争取时间,10月底前完成管线建设和户内设备安装,并及时组织验收,完工一处验收一处, 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通气验收。同时加快配套储气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输气主管道互联互通和鄂安沧输气管线建设,保障高峰期用气安全。
二是超前整治取暖散煤污染。未实施双代的区域严查严管劣质散煤,以运输和销售两个环节为关键,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散煤经营网点监管,加大煤质抽检、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有效落实洁净型煤推广支持措施,推广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
三是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按照省大气办最新通知精神,对22台420蒸吨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时限进行调整,2018年完成16台300蒸吨,其余6台确保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实行集中攻坚,1443家“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超标报警设备安装联网及使用工作,10月底前682家涉VOCs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化工、熔炼、铸造等重点行业以及燃气锅炉、燃煤锅炉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五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抓禁行限行,黄牌照货车三环及以内区域禁行。抓监测处罚,遥感监测和路检路查相结合,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专项整治重型柴油车, 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实行上路检查,不达标车辆依法予以劝返或处罚。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市主城区道路提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城市防洪排涝涉及约30条道路83km施工工程,多路段集中同时开工,严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管控措施,确保完成降尘考核目标任务。
七是强化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秋冬季节易于出现秸秆、垃圾焚烧,借助视频监控系统,按照网格化监管机制,继续强化乡镇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秸秆、垃圾禁烧执法检查。
八是深入推进落实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9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