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动态运行
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11:15 浏览次数:12105次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保定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情况



(一)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我局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肖宝元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制处),牵头落实依法行政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谋划,积极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多次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并将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各执法机构及有关处室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三)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各执法机构和相关处室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评分细则把责任分解到人。人事处负责建立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建立(科、室)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专门考察,并组织实施;组织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政策法制处负责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协同相关处室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指导移送涉嫌环境犯罪工作;细化本部门执法过程全纪录实施办法。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处室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清单事项70项,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报市编委办并及时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2.优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按照“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要求,2016年,我局制定《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规定》。该规定从环评审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及公告等几个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市本级环评审批程序,并明确规定了各阶段的工作时限,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环评审批制度,优化了审批程序。该规定已向社会公布,并下发至各县级环保部门,保证了上下协调联动,同时也为各县优化环评审批程序提供了参考。



2016115,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下发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通告》,对我市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大幅下放管理权限,使审批工作更贴近一线、更接地气、更高效地服务于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3.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双随机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成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实施细则》,下发了《双随机抽查系统操作教程》和双随机系统使用方法演示课件。我市4443家污染源(其中国控企业107家,一般排污单位4320家,特殊监管对象16家),1712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河北省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17000余人次,检查企业8882余家次,对存在问题的100余起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置,在全市范围内对防范和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常态震慑,效果比较显著。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目前,我局已建立的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策程序,由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此项制度已向市政府报告。今年未出现申请行政处罚听证的案件,也未出现因违法决策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保政函201553号)文件要求,我局修订了《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今年,我局与河北陈丽萍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赵小辉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起草过程中,我局的法律顾问承担了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多次参加局内的讨论会,专家学者参加的论证会,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办理我局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今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多个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特别是环保部清理“红顶中介”即环评公司改制过程中,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和意见,为公司顺利改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3.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按照中共保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反复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常务会于20161214日通过了该办法;为规范调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工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发布了《保定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并在局网站公示。



4.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



按照市政府梳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清理了《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保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定市含铅废物利用与处置规划》《保定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保定市一亩泉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并公布了保定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流程图,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有效性审核、监督性监测等11项主要工作,对加强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于520组织开展了2016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各县市区100余个行政处罚案卷,评选出5份优秀案卷,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评选活动。



2.编制完成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污染源环境监察全过程纪录实施办法,已向市政府备案并体现在执法案卷中。



3.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执法效率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完成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组织实施,该制度已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4. 建立、完善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修订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作为执法案卷的重要依据,在全市环保执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5.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今年,市本级没有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按照市“两法衔接”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信息共享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已将2016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3起案件全部及时上传至共享平台,报送率达到100%



6.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了各项行政执法任务,明确职责,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问题,提高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此制度已向市政府备案。



(四)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情况



1. 按时办结行政复议



我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制度,今年受理了4起行政复议案件,即北市区徐河桥村村民马纪连等(申请人)对莲池区环境保护局(被申请人)未依法公开保定市北二环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案,满城区满城镇郑家佐村村民贾柱(申请人)对满城区环境保护局(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发放污染治理经费以及未对申请人作出任何答复不服及申请答复不合法申请行政复议案,戴彦璞对竞秀区环保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案。收到复议申请后,为查明被申请人所述情况,复议机关办案人员向被申请人和相关处室进行了了解。截至目前,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了2个行政复议决定书,未出现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行政诉讼应诉情况



今年,我局未出现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1.自觉坚守监督,落实行政监察制度



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6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理,办结率达到100%



严格落实行政监察制度。一是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统筹协调全局开展各项清理清查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行政效能,切实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三是用好“四种形态”,严抓严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加强干部队伍管理,3名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2.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201661起,启动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公开了水质监测月报,规范了河流断面、水库、白洋淀、饮用水源地监测信息发布内容;全市157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了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1条,将年内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全文公开;截至目前,公开审批建设项目64个,验收建设项目67个,除环评审批中4个登记表项目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中2个涉密项目外全部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3. 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我局建立了局长信访接待日和包案下访等一系列举报制度,通过12369举报热线、来人、来信(函)、市长短信平台、市长热线、961860民生热线等多种途径受理信访举报案件。今年我局未出现因信访工作不力导致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信访案件82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9%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法制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我局设有政策法制处,硬件设施齐全,在编法制专职人员3名,主要负责环境政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共20项基本工作。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局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针对公共法律知识、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培训。下发通知组织执法人员共2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均经过法制办培训考试,按规定申领了《河北省行政执法证》。截至目前,共申领执法证192个,执法监督证4个。



418,我局组织各县(市、区)法制机构全体人员在华北电力大学接待中心召开了环境法制培训会,对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及常见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取得了非常好的培训效果。



2015年以来新法新规较多,为适应依法行政和新形势下的执法需要,我局编制印发了《新环保法规汇编》,并分发到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为我市执法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执法依据。



(七)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情况



年初我局制定了2016年学法计划,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四次,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在局内网站上公开。



2.领导干部依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6年我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两次。



3.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及时、影响力大、可信度高的特点,与保定日报等多家媒体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201665日,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工作亮点



(一)行政案卷获全市第一名。市法制办开展的全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中,我局制作的行政处罚案卷(案卷号:保环罚决字〔201512号)被评选为全市第一名,并被收录到《2016年保定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选编》中。



(二)起草《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去年,保定市获得立法权后,市人大将《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为立法项目,这是保定市第一部法规。按照局领导的指示,由我处负责起草工作。在没有作何立法经验,没有专业人员,不具备任何立法条件的情况下,参阅了大量的业务文件,比较分析了多地的大气法律法规,编写了《条例》的初稿。今年,我局参加了多次市人大组织的法规研讨会。目前,二审稿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正在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开发智能行政处罚平台。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适应新环保法对环境执法的新要求,适应新常态,与智慧城市和社会诚信体系相衔接,急需建设智能处罚平台。为此,我局多次赴省厅、环境干部管理学院等地调研,形成智能平台初步构想,拟利用上年罚没经费结余,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与软件公司合作,制作一整套智能行政处罚平台,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四)开展行政收费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结合排污费征收工作实际特点,细化核算过程记录,建立三级汇审制度,制定征收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收费行为,确保了行政收费全过程的依法、足额、准确。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保定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切实有效组织实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化现场监督和执法全过程监督。不定期调取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记录,核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从而实现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提升环保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