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六项措施全力推进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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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定市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部署,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深挖减排潜力。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推进清洁取暖,治理散煤污染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继续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原则,推进保南重点县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二是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深化治理。按计划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特别是燃气、燃油、生物质等锅炉的治理任务。四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加快大唐保定热电厂九期扩建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冬季采暖期前部分投产,替代燃气等小型取暖设施,增加市区用热700万平方米以上。
二、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一是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启动涿州亿力达2号机组背压机替代。二是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完成徐水区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三是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具备深度减排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完成深度治理,年底前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四是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专项治理,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五是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涉“散乱污”企业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六是加强水泥企业、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深化扬尘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裸土精细化治理,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小微工程残留裸土、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排查,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二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米以上建筑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三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3%,县级城市达到80%。全面开展道路标准化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四是强化工业料场扬尘控制,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五是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到2019年底,生产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迹地,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一是优化道路货运结构,2019年启动东环货运车辆绕城通道建设,力争完成乐凯大街南延工程,改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二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加强重点用车企业和物流企业用车、用油和扬尘治理措施环保监管。三是加大对进市、过境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路检路查。四是加强专项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禁止在市主城区已划定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严格管控秸秆焚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督管理。推进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试点,探索实施餐饮油烟科技管控。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一是开展第一季度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印发《保定市2019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治理十条强化攻坚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2019年底前,各县(市)及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白沟新城基本具备发布3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对钢铁、建材、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三是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