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动态
保定市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暨乡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9-08-08 14:53 浏览次数:7601次

一是继续抓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完成省定任务7.96万户的基础上,今年抓好新增20万户双代改造任务。强化属地责任,调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以赴抓双代,确保到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炉具安装到位,具备取暖条件。探索多种清洁取暖方式,特别是山区地区,积极推进地热能、醇基燃料、光伏+、光热+等试点工作。提前做好明年平原地区农村剩余40万户双代任务的安排部署工作,尽快确定改造方式,早日进场开工建设,力争20206月底前完成村内户外工程,10月底前具备通气(电)条件。同时,加大储气调峰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督导各燃气企业落实保供合同,确保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继续全力抓好散煤管控工作。按照《保定市劣质散煤强化治理1+3工作方案》要求和全市劣质散煤管控百日攻坚行动统一部署,继续督导相关县(市、区)做好散煤管控和洁净煤配送工作,确保20198月底前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燃煤“清零”,全市域实现劣质散煤“清零”并完成劣质散煤回收置换工作。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盯全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6%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提前谋划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巩固涉气企业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和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深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实现实时监控和PM10监测“两个全覆盖”。加强网格化监管,发挥网格员和视频红外监控系统作用,严厉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销售、使用劣质油品行为。持续向下传导工作压力,对全市连续不降反升的相关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方式,促进问题整改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定点帮扶、省第四专员办专项督察、省第七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是继续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白洋淀上游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巩固纳污坑塘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改成果,全面实现动态清零。加快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县乡属地责任,确保完成今年压采地下水目标。

五是继续做好绿色廊带工程建设。按照全市承担的任务量和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绿色廊带建设实际,继续加快推进相关区域秋冬季造林绿化力度,确保按时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六是拟于9月中上旬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会议。参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乡村治理工作会议做法,围绕白洋淀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国土矿山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工作展开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