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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精力 夯实举措 全力推进 ——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宝元
发布时间:2017-11-24 16:59 浏览次数:20361次

  □本报记者    

  通讯员  李瑞雪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市环保局起着统一监管、牵头抓总的作用,承担着市大气办的大部分职能。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结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环保局切实加强工作谋划,进一步落实推进各项治理措施,着力解决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经过全市上下、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我市已完成了主城区城中村煤改气煤改电、淘汰燃煤锅炉、工业企业提高治理标准等工作,空气质量总体得到了改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宝元在接受采访时说。

  肖宝元说,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今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工程”,并印发实施了《保定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铁腕控煤,禁煤区建设和燃煤锅炉淘汰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市1808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完成1217台,完成率67.3%;加大“散乱污”企业群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露天矿山整治,列入治理计划的377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336家完成治理,完成率89.1%;加强扬尘整治,强化城市保洁和施工工地管理,对全市近400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定位系统安装,严格密闭装置,装贴反光标识;强力实施黄牌照货车市区限行等措施,截至目前,公安交警现场处罚闯禁行黄牌货车5520例、电子抓拍31000例,查扣无照、遮挡牌照货车642例;严打企业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问题1739件,整改问题1693件,立案处罚1650余万元,追究责任人106人次。

  针对淘汰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和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肖宝元说,在淘汰燃煤锅炉方面,市环保局制定了《保定市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淘汰市区主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全市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在整治“散乱污”企业方面,今年5月,市环保局制定印发了《保定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市9615家企业为“散乱污”企业,其中属于关停取缔的有6079家,属于整合搬迁的有285家,属于应当整治改造的有3251家,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6096家,完成全年任务的63.4%,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方面,按照影响程度不同,市环保局确定了将377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列入全市治理计划,包括印刷、防水建材、橡胶制品、塑料、化工等很多行业,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治理,目前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完成总任务量的89%。

  “冬季采暖期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为了减缓重污染天气过程,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肖宝元说,“加快推进重点工程进度,实行错峰管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整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在采暖期等敏感时段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大监察督察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肖宝元说,下半年是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攻坚阶段,市环保局将紧紧围绕“1+18”方案,全力推进禁煤区建设、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露天矿山整治、劣质煤管控、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综合整治七个专项行动,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举全市之力,精力再集中、举措再夯实、力度再加大,大干100天,全力打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