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动态
保定市注重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2 15:38 浏览次数:4859次

        2019年以来,保定市严格落实《保定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狠抓了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及治理。一是加密监测,搞好筛查。完善机动车监测监控网络,在主城区建成了10套垂直式固定遥感监测设备,配备了1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对入市主要干道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截至目前,共检测1937483辆机动车、68212辆超标,其中汽油车1702138辆、56840辆超标,柴油车161823辆、11372辆超标。在涿州、涞水、涞源入省界处安装了黑烟抓拍设施,同时要求阜平县年内在入省界处安装具有黑烟抓拍功能的遥感监测设施。设置了39个路检路查点对各类车辆超标排放行为进行抽测。二是严格管理,强化执法。划定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全天候禁止未进行深度治理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市主城区、县城区域。在路检路查工作中,对超标车辆,先行进行处罚再劝返,并记入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今年截至10月底,共出动人员14976人次,共抽测车辆84514辆次,超标2386辆,全部劝返,处罚2094辆,罚款21.39万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求重点用车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进行物料运输。三是淘汰落后,推进治理。对前阶段暂时保留的个别国一、国二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由市商务局负责限期淘汰。对国三排放标准营运车辆实施有序淘汰,年内需淘汰4800辆,实际已经淘汰4283辆,完成率89%。经过摸排,年内需要淘汰的环卫车辆为14辆,需要治理的环卫车辆为55辆(目前完成1辆),需要淘汰的园林车辆为6辆、需要治理的园林车辆为3辆。邮政部门已向上级部门报告,统一确定淘汰及治理任务。国有企业自有的82辆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需要进行深度治理,目前完成28辆。


        下一步,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年度工作任务;二是突出抓好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三是突出抓好秋冬季期间机动车污染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