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管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考核机制进行了规范,强化了问责,发出了继续在全省深入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强力信号。
保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自2013年开展以来,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网格运转逐步顺畅,现已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基本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尤其是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垃圾秸秆禁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散乱污为例,近年保定全市共治理“散乱污”企业13000多家,排查、整改工作主要由二、三级网格承担,确保了散乱污企业全域动态清零。另外,我市垃圾秸秆禁烧任务压力巨大,麦收秋收两季,数千名村级网格员随时待命,24小时巡查。仅2020年以来,全市乡、村网格人员共处置垃圾秸秆火点1508个,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办法》印发后,保定市各地迅速组织集中学习文件要求,领会文件精神,激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同志纷纷表示:省里在此时出台《河北省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监管责任,有利于补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短板,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有利于提升整体环境管理水平,必将强力助推保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市正借助多种媒体,对《办法》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同时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保定市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明确监管职责,细化考核标准,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收好尾、“十四五”规划开好头,为建设绿色低碳宜居生态文明新区上下一心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