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08:11 浏览次数:3694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雄安新区三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126日至28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12513:30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11261200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于11282400解除。

 

 

保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