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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2-09-05 10:26 浏览次数:5007次

为进一步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文件精神,持续巩固“退后十”成果,提升全市空气质量。9月1日,保定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周民选主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连兵通报了近期市、县空气质量形势。李连兵同志指出,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运行不畅,执行力不强、氮氧化物管控不力等短板,部分县(市、区)扬尘污染问题长期未改善。下一步,要聚焦责任、落实抓好考核排名,聚焦细节、抓好扬尘污染治理,聚焦减排、抓好氮氧化物治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尽快退出空气质量排名全国“后二十”。

生态环境厅第四专员办副主任浦明出席并讲话。浦明同志强调,保定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成效。一是认清形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现在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深水区,各项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必须坚持“精、细、深、准”标准,把工作做深做实。二是深挖潜力,通过前期明察暗访,发现仍不同程度存在一系列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身不足,抓紧研究有效举措。同时要增强信心,化被动为主动,迅速补齐短板。三是落实省文件要求,《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是今后大气工作的指挥棒,各地要迅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市政府副市长单有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压实各方责任。要强化举措,抓好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抓好扬尘和移动源污染整治,加快推进新能源渣土车推广使用。要严格督察问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履查履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韩海军传达省考核办法,并对我市《保定市县(市、区)、乡镇及省级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保定市国控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保定市扬尘污染问题量化问责和扣缴扬尘污染惩罚性资金办法》三个文件进行解读;全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曲阳县和清苑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等21个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级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