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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新国标”执行情况进行帮扶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2 00:00 浏览次数:3440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HJ1237-2021》《HJ1238-2021》国家新标准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两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

此次帮扶工作重点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贯彻执行新规范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外观检验区域是否按规范要求配置地沟或举升等其他有效装置、OBD诊断仪是否配备完善、仪器设备日常运行及维护是否正常;检验信息数据、视频监控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采集传输和储存,各个环节工作人员均要求岗位员工现场测试,防止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对各个环节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下一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将持续开展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帮扶指导,督促检测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助力唐县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