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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创新“四项举措” 全面提升尾矿库环境监管能力
来源: 涞水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2-09-21 12:52 浏览次数:3680次

为提升尾矿库环境管控和风险防控能力,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开拓创新、攻坚破难、精准施策,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

一、建立“一库一长两专员”机制,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每个尾矿库单位,由法人担任库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担任监管专员、尾矿库内部管理人员担任环保专员,落实尾矿库环境管理制度,做到“库库有人问、库库有人管”。

二、健全“一单一案一档”机制。成立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防汛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强化重点、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收集尾矿库企业相关信息、形成尾矿库管理档案,实现“一库一档”管理。

三、构建“三色”环境管理平台。通过对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将具有重大、较大和无隐患的尾矿库分类列入“红色”、“黄色”和“绿色”环境监管清单,制作风险隐患排查公示栏,张贴于尾矿库周边,实施分类管理。

四、搭建尾矿库综合监管平台。结合国家尾矿库监管APP,根据尾矿库坐标、运营现状,制作辖区污染源分布电子地图,详细标注“在用、停用、闭库”等信息;会同县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无人机、尾矿库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实现乡镇、各部门业务股室、执法监管、企业尾矿库视频图像数据、系统信息数据的共享、闭环、动态环境监管。

通过多措并举、强化部门联动,统一技术规范,解决了以往尾矿库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监管人员掌握信息不准确、各部门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及时的问题。

通过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了与应急管理、乡镇等部门间的沟通,督促尾矿库管理人员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帮扶指导企业完成地下水及周边土壤监测,实现协作能力、防范能力、监管能力、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