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
关于2017年10月份全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6 15:17 浏览次数:2987次

 

  

保水领办〔201726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1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监控中心会同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控中心,对全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710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并对全市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详细情况如下:

201710月份,全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140万元。

52个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25个断面达标;21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22个断面达标;21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3个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270万元。

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7个断面达标;21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8个断面超标(其中1个断面与上游跨界断面比污染因子未增加),扣缴生态补偿金870万元。

一、跨界断面COD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不需扣缴生态补偿金。

二、跨界断面氨氮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高新区1个跨界断面,超标2.5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80万元。

博野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19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安新县4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99,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三、跨界断面总磷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蠡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继续超标0.0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安国市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39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博野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继续超标2.44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0万元。

徐水区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2.72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80万元。

安新县4个跨界断面,2个跨界断面超标,其中:1个断面继续增加0.78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1个断面超标1.82倍,与上游断面比污染物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高新区1个跨界断面,超标2.0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清苑区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继续超标0.00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备注:曲阳-定州沙河干渠大寺头断面,由于该断面为省考断面,以省下发的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为准。

 

附件:201710月保定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22

 

 

 

 

 

 

 

 

 

 

 

 

 

 

 

 

 

 

 

 

 

  抄送:市财政局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