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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以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推动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顶层规划布局,明确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在过去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基础上,推动构建淮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的新局面。
淮河流域地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5省45个地市,流域面积33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3.4%。南水北调东线贯穿流域南北,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原经济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与流域密切关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淮河治理保护工作,“九五”以来,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淮河干流水质连续多年稳定为Ⅲ类, 2020年流域水质首次实现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
尽管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对照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美丽淮河的企盼,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水环境方面,部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城乡面源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区域汛期水质较差;水资源方面,人均水资源量较低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较高并存,生态用水保障程度低;水生态方面,部分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富营养化仍然呈现加剧的态势。
针对淮河流域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环境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划》构建了淮河流域 “一横、两纵、三湖、四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一横”是指淮河干流,重点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提高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两纵”是指南水北调东线和引江济淮,重点是建设清水廊道,保障输水干线水质安全,防范化解沿线环境风险;“三湖”是指洪泽湖、骆马湖和南四湖,重点是控制水体富营养化,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湖泊水生态系统;“四区”是指淮河源头区、淮北平原区、里下河地区和山东半岛区,重点是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淮河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加强淮北平原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里下河地区湿地保护,优化山东半岛片区水资源配置。
在空间布局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和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2025年,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突破,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水环境方面,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76.1%,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淮河干流、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南四湖湖区及53条入湖支流水质全部为Ⅲ类,里下河地区、淮北平原区汛期农业面源污染对地表水水质影响得到改善。
水生态方面,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南四湖、洪泽湖、骆马湖总体稳定保持中营养状态。
水资源方面,河湖生态用水显著提升。淮河干流、沙颍河、史灌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显著提升,洪泽湖、南四湖、骆马湖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淮北平原河南省、山东半岛河流干涸断流问题得到缓解。
按照既要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又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以问题、目标为导向,准确分析“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以河湖为统领,形成每条河流、每个湖泊的自画像,逐一明确了淮河干流、京杭运河、沂河、沭河、沙颍河、涡河、洪汝河、大沽河、小清河等13条河流及南四湖、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等4个重要湖泊等重要水体保护方案,确保措施任务落地可行。
淮河干流和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保障淮河干流生态流量;沂河和沭河突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涡河、东淝河和西淝河突出引江济淮调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保障涡河干流生态流量;沙颍河、洪汝河和沱河突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畜禽粪污等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宿鸭湖清淤扩容和生物栖息地恢复,保障班台断面和白沙水库生态水量;史灌河突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推进沿岸种植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沽河和小清河突出涉氟企业污染治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西海岸新区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利工程联合调度;里下河地区突出农田退水处理,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健全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等。
南四湖突出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洪泽湖、骆马湖和高邮湖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和替代利用,开展湖区种植业污染治理,清退湖区围圩养殖,开展湖内岛屿生态系统保护和入湖河流及沿线沟渠人工湿地建设。
“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后,淮河流域381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将达到76.1%,9个河湖生态用水将得到保证;4种土著鱼类将得到恢复,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和获得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规划》充分体现了“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理念,构建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淮河流域以381个“十四五”国控断面为基础,根据水系汇流特点及污水排污去向,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分汇水范围,以汇水范围为基本单元,进行问题识别、成因分析、任务设计,统筹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系统提出了流域整体布局和保护目标,突出了流域特性,同时也保证了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地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各部门,以及市、县、乡的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地市规划的编制。作为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发挥长期深耕淮河流域、人才队伍专业等优势,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管理,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流域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督促流域各省、市人民政府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统筹流域和行政边界,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二是定期调度、调研规划实施进展,积极开展督导帮扶;
三是坚持和完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精准识别汛期污染强度较高的断面和相应的行政区域,加快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城乡面源污染突出问题;
五是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试点;
六是探索开展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和亲民指标等监测;
七是健全流域上下游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