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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一行赴我市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29 10:23 浏览次数:16975次

2023年6月26日—27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一级巡视员韩敏一行来我市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前往涞水县顺通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并与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开展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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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顺通热力有限公司修复现场,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涞水县顺通热力有限公司土壤生态修复案件的案件来源、鉴定评估、磋商会议及修复评估等情况。韩敏指出,涞水县顺通热力有限公司土壤生态修复案件是保定市首例通过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案件,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都有探索和突破,真正践行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下一步,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大意义,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和培训,建立共享联动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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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解立虎汇报了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衔接及总体工作情况;各参会市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强汇报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在创新开展联动工作中的突出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方面遇到的鉴定评估、资金管理、专业人才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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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敏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保定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先罚后赔”到“一案双查”,在河北省率先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跑出了生态保护加速度。


赵强表示,保定市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的职责协同、程序衔接、证据收集等方面的设计,以两者衔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办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联动工作制度,加强相关案例实践,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推进贡献可借鉴、可复制的“保定方案”。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王晓晨、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解立虎陪同调研,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陈伟陪同调研。


供稿: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邱鹏 

初审:徐畅

终审:吕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