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通过在企业排污口、平原高空瞭望塔等多处位置安装高清晰度的摄像机,来获取企业污染物排放、高速及铁路沿线清晰的实时视频,以实现监管人员随时查看、掌握并调度指挥22个县(市、区)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视频监控室设置在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信号由505个前端设备采用环保专网直接传至监控室,用于监管人员实时查看企业排污、了解平原地区露天可燃物焚烧等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取证依据。
本项目为运维服务项目,通过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定期检测等工作,以保证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已建设完成)主要包括:185套高点高清摄像机、320套企业摄像机;视频管理服务器、视频分发服务器、解码器、监控硬盘、磁盘阵列、视频运维服务器、项目相关交换机、机器传输设备等。本项目为运维服务项目,计划对该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平台日常维护,并包含高点设备租赁、光纤电路租赁及维护工作等。
三、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内容
(一)对保定市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软件、505台摄像机进行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期一年。
(二)所涉及的供电、网络通讯、基础设施维护及维修、辅助设施购置、仪器设备维修、损毁丢失设备的补充换新、设施设备及软件平台的年检保养和安全保障、保险费、技术服务费、车辆费用、办公费用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中标运维单位在运行维护期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移机调整、软件升级完善、人员培训等,所产生费用均由中标运维单位承担;
(四)对不属于本次运维但需要接入项目软件平台的其他设备设施,以及按照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需要上传数据信息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四、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运维服务总体要求
(一)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各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0%以上;设备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上;系统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二)定期检查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各设备、数据传输、条件支持等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故障,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同时定期做好数据维护,保证数据的可溯源和可靠性。
(三)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和配套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所有。未经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同意,中标运维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运维涉及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运行维护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项目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四)中标方需做好技术保密工作,未经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项目构成及数据信息。
五、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
运维服务项目包含软、硬件系统复杂,设备品种繁多,专业技术要求较高,2024年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需向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购买专业的运行维护服务,以保障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运维服务提供商,运维期限一年。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标方运维服务完成情况,支付运行维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