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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提升执法效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9-27 09:38 浏览次数:577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18日省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执法系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19日召开了生态环境系统提升执法效能座谈会。会议遵循“摸清底数、反映困难、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原则,广泛听取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了执法队伍的现状、能力上的不足以及面临的问题。会议紧密结合实际情况,谋划提升队伍能力建设的“金点子”“良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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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者从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等多个维度,全面研究了提升执法能力的具体措施。针对会上提出的实际困难,现场研究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明确了责任分工,设定了限时推进目标,以确保执法效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提升。

赵强同志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梅世彤厅长讲话要求,下决心坚决贯彻落实,深刻把握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从“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组织”三大维度综合发力、统筹安排。既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着重眼长远,系统施策,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研究治本举措,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

二要深化能力培养,提升人员素质。一是配强执法力量。加快推进各分局内涉机构精简,加快推进工勤人员转岗事宜,加快执法证件办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名执法精兵开展执法活动,充实执法力量。同时,加强新招录人员使用管理,在分局分管领导、执法中队长等关键岗位,配备素质能力过硬年轻干部,持续优化干部结构。二是打造学习型队伍,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操性培训。灵活采取以训代会形式,覆盖新法新规,确保执法人员紧跟法律、政策新要求;结合保定市排污特点及行业特征,及近期出现的突出问题,精选培训主题,实现全面提升与重点突破;结合现场执法检查流程、行政处罚程序,开展实操性培训,提升实战能力。三是组建行政处罚法律咨询中心,为分局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提高办案质效。

三要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完善《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明确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大案卷评审力度,在全市试行案卷会审制度,分局在处罚决定前自查案卷,并由市级会审专班集中会审,确保案卷质量过硬,避免出现重大违法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强主持,市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负责同志,部分分局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执法中队中队长、法规股股长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