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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零点行动”
发布时间:2016-12-09 09:53 浏览次数:2363次

    

 

  2016年11月27日接到市大气办《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零点行动”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主管县长带队,县大气办牵头组织,县委、县政府督察室积极参与,各责任单位紧密配合,按要求迅速开展“零点行动”。27日晚22:00至28日6点,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力军,带领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动执法人员83人,开展了顺平县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零点行动”,对全县燃煤、扬尘、机动车及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是检查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情况。现场检查2家化工企业(国治东兴、毅顺化工),3家造纸企业(达亿、鼎泰、顺达),均已经停产限产到位。在土小企业巡查中,在腰山镇永旺村发现一烧炭厂有开工迹象,目前,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二是检查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城区内12家加油网点,油气回收装置全部使用。个别加油网点密封垫有老化现象,已下达整改通知。

  

  三是检查小矿山情况。对腰山镇、安阳乡等违法矿点进行夜间巡查。共查看矿点14处,有机械设备,未发现生产迹象。

 

  四是检查扬尘抑制情况。现场检查了恒城明月洲、唐宁府、栖上院等3个建筑工地和1个混凝土搅拌站,各施工工地及搅拌站均已停工,覆盖等落实已到位。在城区内主次干道,安排执法人员,对砂石料、渣土运输车辆、枯草落叶及垃圾焚烧进行蹲守盘查,未发现违法相关规定行为。

 

  五是检查燃煤管控情况。现场检查了顺平县晟晖配送中心、顺平县晟晖型煤有限公司,对洁净煤和型煤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煤炭质量达到要求,不允许劣质煤、次煤销售到用户,并对下设销售网点进行规范和整顿,确保供应,不出现任何问题。

 

  六是检查秸秆禁烧情况。执法人员对城区环路和保阜路至腰山镇段,及苏头村、李千户村、大王村等三个村进行了巡查,未发现着火点。七是检查机动车管控情况。交警、巡特警、治安执法人员,分别在城区重要节点设置三个卡点,共检查车辆120辆,查处酒驾1例,货车禁行1例,其它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