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环保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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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保定市莲池区环保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二是结合实际,切实改进作风。要求全体党员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体现到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把落实《问责条例》作为政治任务,在日常环保工作各环节时刻对照《问责条例》进行自查自纠,准确把握是否存在需要问责的情形,逐条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拿出对策,认真加以解决,激发担当精神,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牢牢筑好思想防线,全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环保队伍。
三是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务实的作风和担当精神,踏实履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去向公示和请休假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不良现象;把首问负责制与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有效结合,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违法乱纪、影响干群关系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