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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开展“五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01-17 14:48 浏览次数:4256次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保定市满城区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五治”专项行动,确保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满城区“治煤、治尘、治车、治炮、治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由区级领导牵头建立了五个专项行动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小组,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五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等形式,宣传报道精准治霾理念、重大决策部署和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引导公民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治霾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大气办、环保局成立联合督察组,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利用无人机、红外线监控等设备,对专项行动开展全方位督导,及时发现曝光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建立责任体系,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事事有人负责,失职直接追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监察委调查处理。
“五治”专项行动:
  一、治煤
  1.经营性商业门店散煤“清零”。继续以“清煤炉、清柴炉,清散煤、清劈柴”为重点,坚持科级领导包街道、路段,一般干部包门店的管理责任制和清单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2.开展散煤“清零”。一是对已完成“双代”任务的56个行政村,坚决禁止已具备通气条件的居民使用燃煤、坚决禁止燃用劣质散煤,实现禁煤区燃煤“清零”。二是对未列入“双代”任务和禁煤区外的行政村,加大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宣传力度,实现全区劣质散煤“清零”。
  3.开展农业生产用煤综合治理。加大对全区种、养殖户生产用煤排查,禁煤区内严禁使用燃煤用于农业生产生活,禁煤区外没有进行节能改造的推广使用型煤。
  4.全面取缔散煤市场。对全区已取缔的散煤市场强化查监管,彻底斩断散煤输送链条。
  二、治尘
  1.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建立建筑企业管理清单,实施科级领导分包制,加强对施工工地督导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2”(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和车辆密闭运输,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扬尘管控措施。
  2. 严格管理市政工程施工,高标准做好抑尘措施。
  3.严管渣土运输车辆。对存在超速、超载、不覆盖、不冲洗上路以及路上滴、撒、漏等行为的,对驾驶员、车辆所属单位进行顶格处罚。
  4.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卫生保洁进行合理划分,建立稳定有效的保洁机制,严禁焚烧垃圾。
  5.加强进出主城区及周边国、省干道清扫保洁和日常养护,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
  6.加强城区周边及国、省干道两侧停车场、汽修厂综合治理。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关停无证经营的停车场、修车场。
  7.加强建成区外建筑施工和居民建房的日常监管,参照建筑工地相关要求,做好物料覆盖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8.加强城区裸露地面复绿控尘。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对道路两侧树池采取防尘措施或栽植树带草覆盖,确保无泥土裸露。
  9.加强工业料场扬尘管控。全面落实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全区水泥、建材、铸造等行业料堆全部进棚,密闭管理,对散体物料要进行高标准全面苫盖。
  10.加大露天矿山治理。对未完成整治和验收的露天矿山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整治,加大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运输矿山资源行为。
  三、治车
  1.继续实施主城区与京津保同步限行两个尾号的措施。主城区黄牌照货车禁行,严禁重型货车驶入主城区。
  2.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车辆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运输。二级响应时,除应急抢险外,主城区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使用;一级响应时,除应急抢险外,主城区以外3公里范围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3.推进路检路查工作。组织公安、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托交通治超点设置机动车尾气固定监测点,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OBD以及尾气达标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超标排放行为。
  4.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以施工工地、工矿企业为重点,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查,建立台账,严格监管。
  5.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营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老旧车加快淘汰。
  6.抓好油品监管。严格监管成品油流通和销售,全区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油、柴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汽柴油和超范围经营汽油的违法行为,国省干道沿线加油站均需销售符合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全面取缔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辆,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治炮 
  修订《保定市满城区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取缔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主城区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主城区外实行限制燃放管控,由各乡镇加大宣传引导,做好燃放管控。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治烧
  1.加强秸秆综合处置。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提高能源化利用比率,规范秸秆还田技术标准,保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
  2.推进农村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监管,及时清除农村堆存垃圾,有效截断垃圾焚烧隐患。
  3.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乡镇环保所、农村网格员两支队伍的巡查监管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秸秆禁烧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