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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保定东禾科技老板刘雪松
留言内容 尊敬的局领导刘雪松长期以来逃避监管,环保手续弄虚作假,因其运用手中金钱瞒避政府,刘雪松环保手续弄虚作假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在刘雪松弄虚作假证据十分充分的前提下刘雪松仍然避监管,终因刘雪松运用了金钱,严重扰乱当地政治风气,刘雪松尽管一次次运用手中金钱掩盖其违法事实,但刘雪松弄虚作假的证据销毁不了。刘雪松弄虚作假性质恶劣,证据充足。
留言时间 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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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接到举报后,由市局直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反映内容不属实。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东禾科技实为保定东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顺平县腰山镇腰山工业园区,排污许可证号:9113063606165223XA001Y(有效期2020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6日)。该企业分为东、西两个厂区,中间隔一条道路,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8°53′23.54"、东经115°15′05.96",北侧隔空地为距项目270m处的保定市大水系水源工程引水管线及回补入渗场区,南侧隔道路为空地和电线厂,西侧隔道路为空地,东侧为奥宇机械制件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主要原材料有聚乙烯、聚丙烯颗粒、色母,聚氯乙烯、二辛脂、钛白粉、轻质碳酸钙、复合稳定剂,助剂等;主要生产设备有8台破碎机、6台磨粉机及46条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23日通过审批(顺环表[2013]02号);2014年8月5日通过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顺环验[2014]04号)。由于项目设备平面布置、污染物治理方案均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建设与验收阶段现状发生变更,2018年7月编制《保定东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2018年11月30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顺环验[2018]017号)。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盥洗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破碎、磨粉及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切割工序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3套低温等离子和 UV 光氧一体机+1套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1台低温等离子和 UV 光氧一体机和2台油烟净化器(串联使用)+1台低温等离子和 UV 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生产时的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机头废滤网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油烟净化设备收集油、食堂油水分离器分离的废油、化粪池的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不合格产品及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气净化设施收集油暂存单独原料隔间后回用于生产;隔油池废油委托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不外排;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保定东禾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已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企业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企业采购对苯二辛脂供货方为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运输过程由罐体封口运输至企业循环利用塑料吨桶中,企业目前使用塑料吨桶数量35个;采购环氧大豆油为(铁)桶装,单桶标准200kg,空桶厂家回收,信访人反应的废油桶实为环氧大豆油桶(环氧大豆油是用大豆油经过氧化处理后制得的一种化工产品,常温下为浅黄色粘稠油状液体,是一种使用广泛的聚氯乙烯无毒增塑剂兼稳定剂,与PVC树脂相容性好,挥发性低、迁移性小。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和光稳定性,耐水性和耐油性亦佳,可赋予制品良好的机械强度、耐候性及电性能,且无毒性),检查时发现在企业原料库中存放有约75桶,该企业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显示,供货方提供包装桶并回收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1条“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规定(后附生态环境部复函),环氧大豆油桶不属于固体废物。
答复时间 2023-04-14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