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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顺平县香驴坊严重噪音污染
留言内容 顺平县香驴坊位于顺兴花园西区临街门店北段9#,该店排风系统设置在小区内一侧,未安装任何降噪设施,24小时营业,一换气扇24小时开机,持续噪音污染,日间噪音为持续65分贝。店内大功率排风系统开机时间不定,夜间经常持续工作,噪音搞到67分贝,严重超标,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健康。2016年九月以来给顺平县政府反映情况数次,答复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全没有解决问题。望市环保厅能够解决此问题。盼复。
留言时间 2017-01-01
姓名 马哲光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涵【2013】15号《关于同意顺平等五县(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第一项第五款,“一、五县(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构定名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作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下列职权:(五)顺平县、涞源县、安新县、蠡县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交通噪声污染(限于市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蠡县不行使此项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建议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该问题。
答复时间 2017-01-1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