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一、基本情况
曲阳县下河乡刘家马村西橡胶厂实为曲阳县润恒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位于曲阳县下河乡刘家马村,东侧为乡村公路,南侧为乡村公路,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离最近居民为300米,占地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478.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设计年产量:9000吨/年,实际年产量:5000吨/年,原材料为废旧轮胎,产品为再生胶,主要生产设备:拉条机3套、破碎机2套、磁选机2套、旋风分选机2套、袋式除尘器1套、袋式收尘器2套、8立方米脱硫罐、橡胶精炼机6台、胶粉冷却机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生产工艺:原料——拉条切块——破碎——筛选——磁选——风选——脱硫——冷却——炼胶——产品。废气:破碎车间破碎、筛选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选废气经袋式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橡胶加工车间脱硫废气、冷却废气、炼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该公司于2014年12月建成,2016年11月14日经曲阳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PWX-130634-0125-17,有效期:2017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7月14日,我局庄伙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曲阳县润恒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整改,物料露天堆放。
2018年6月2日,接到群众举报曲阳县润恒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有异味,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及时清理产生异味,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叁万元。
三、查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对曲阳县润恒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1、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2、对露天堆放的物料立即苫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