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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给小企业一个生存吧
留言内容 我有一个小工厂生产的是金属制品,注册工厂时办理了环评,工厂换了新的地址环保局要求从新做环评,我不知道这是否合理?工厂没有排污许可证环保局直接就给封了不让干、我想问问在保定有多少小企业想我这样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我希望政府部门应该帮助小微企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鼓励小微企业生存,而不是执法人员去了就贴封条,小微企业解决就业人员都是没有文化和不能出去打工人员在就业。
留言时间 2017-02-24
姓名 李龙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以,该企业换了新的地址环保局要求重新环评是合理的,应重新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到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答复时间 2017-03-03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