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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村干部不作为,老党员及村民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
留言内容 易县紫荆关镇汉丈村为了发展经济,村干部的亲戚及关系不错的村民都在养猪,造成汉丈村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井水是黄颜色的,空气是猪粪味的,村里有很多抗日的老革命家,老党员,如今年岁已大,已经不能挑水喝,只能喝井里面的猪粪水,时间长了肠胃炎等等各种疾病爆发,疫情期间,稍有炎症都不知道去哪家医院治疗,家里焦虑恐慌,长期水质量解决不了,严重影响大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请市长为老百姓做主,感谢。
留言时间 2020-09-06
姓名 王光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根据《易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 第四章县政府职能部门和驻易有关单位职责第23条农业农村部门(五)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推动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屠宰场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建议转办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联系电话:8269770。
答复时间 2020-11-13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