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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焚烧垃圾
留言内容 蠡县南中卫村西南角大坑钱垃圾特别严重,呛得人难受,希望赶快处理
留言时间 2019-09-02
姓名 村民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十一款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垃圾、荒草和秸秆的收集、处置和禁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非法摊点的取缔工作。你反映的问题归蠡吾镇政府管理,蠡吾镇政府电话0312-6508125。
答复时间 2019-09-03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