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举报

在线举报 咨询建议 投诉举报
详细信息
留言标题 大规模非法养猪,方圆30米都臭哄哄的,居民无法居住
留言内容 有外来人员在莲池区五尧乡南辛庄村里西北角非法大规模养猪,导致周边空气及家里都是臭哄哄的,记得2017年村里张贴了贵局不让养殖的公告,可为什么这么大规模污染环境非法养猪厂反映到村里及乡里都没人管呢!
留言时间 2018-06-15
姓名 石云雷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现场检查及基本情况反馈:该村养殖户均为散养户,不属于我局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等要求,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合理优化养殖布局,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
答复时间 2018-12-26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