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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关于对安新县远东造纸厂“环评”质疑(二)
留言内容 (上接一)第三十七条(一)审核同意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 该建设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论是燃煤,生物质,天然气都要产生废气,“条例”中废气的排放,没有指建设项目是否达标排放,而是禁止废气排放。请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白洋淀名胜风景区是国家5A级风景区,景区内在建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厂内有大量工业污水,对风景区的危害巨大,无益于一颗“定时炸弹”。 2,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三‘重点任务’里第(二)6条规定,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企业,须明确保留条件,实施尾水深度处理。实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予以关停。而该项目“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指出: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用于旱厕施肥,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下接三)
留言时间 2016-12-09
姓名 秦兰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2、关于废水产生及排放的问题 安新县杨孟庄远东造纸厂属于“水十条”所提出的“十大涉水行业”。根据这一情况,2016年8月12日,安新县政府出具了《关于原地保留安新县星通造纸厂、杨孟庄远东造纸厂的意见》,确认“两家企业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距离白洋淀敏感区较远,且在该县环保部门近年监管中,未发现排放生产废水,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意企业原地保留,并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对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工艺设备、产品规模进行技术改造上档升级……上述两家企业迁入园区之前,由县环保局对其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达到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防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您提出“项目废水不外排,国家从没有认可这种说法或做法,确定造纸企业废水不外排没有科学依据”这一问题。废水的产排情况是根据具体的工艺、设备、原料、产品及处理措施等多方面而定,根据环评分析结论,该项目生产污水不外排是可行的。第一,该厂生产原料为废报纸及少量书本,原料纸不含有胶质,生产废水中也不含有胶质,仅含有纸浆及油墨,水的粘度较低,易于透过网布,减少网布纸浆带水量。第二,本项目抄纸采用喷浆工艺,网布环节使用聚乙酯网布,聚乙酯网布具有易沥水的优点,不易附着纸浆,不用连续冲洗网布,只需间断冲洗即可(冲洗频率为10天一次),用水量可大为减少。第三,该项目的产品是服装用纸,对纸的产品质量要求很低,只要纸机能正常生产即可,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及废浆可完全回用作为造纸用水和原料,并且还要补充新水。 目前熟料造纸是非常成熟的工艺,一般生产过程很少出现重大事故。在此基础上,该项目又进一步补充了特殊情况下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短期停产状况下,循环水储存在白水池和储罐中,通过加入过氧化氢,杀菌供氧,抑制厌氧现象;开工后,循环水可继续使用,仍可以用于生产。在事故状况或厂区长期停产(15日以上)等极特殊情况下,拟将生产循环用水用罐车运至安新县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安新县杨孟庄远东造纸厂已与安新县嘉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收水协议。有关情况见公示资料。
答复时间 2017-02-0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