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我县原有灰钙粉加工企业105家,2015年2月16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采石及加工等建材企业环境保护整治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2号)下发后,我县立即对辖区内建材加工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停产整治,其中永阳镇的48家灰钙粉加工企业原料车间、生产车间、装卸车间,均采取了密闭措施并配套安装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和雾炮装置。完成整改并达到《标准》报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报保定市政府,后经保定市环保局领导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发放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取缔。
经核实,在永阳镇辖区内有4家搅拌站,分别为:涞水县永恒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涞水县久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涞水县福泰石灰制造有限公司、涞水县宏旭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上4家企业原料库、生产车间均采取了密闭措施,并配套安装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和雾炮、喷淋设施。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安装了进出入车辆冲洗设施。环保手续齐全。
二、现场检查情况
按照一般企业监管职责,我局执法人员对以上企业采取了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处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对合法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做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