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2018年3月13日,我局接到市局转办的保定市环保局网站局长信箱交办卡【2018】第1号,反映博野大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虽然外边上锁,但里面仍然继续工作,晚上继续干,粉尘污染大气,请领导查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博野大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名为大成(博野)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796568637W,法人代表:谢丽云,位于博野县博兴中路,东侧为油棉厂家属楼,西侧为农机局与大成家属院,南侧为博兴中路,北侧为添禧家具城。占地36306平方米,投资:9600万元,原材料为:不锈钢边角料、合金钢等,产品为:不锈钢铸件,主要生产设备为:射蜡机5台、自动供蜡射蜡机5台、自动蜡模头机2台、淋砂机1台、浆桶10个、符砂机5台、浮砂捅5个、电脱蜡机1个、除湿机9台、中频熔炼炉4台、烧壳机4台、震壳机2台、校形机2个、喷砂机10台、切割机8台、电热处理炉4台、研磨机4台、氩弧焊机5台、数控机床3台、车床6台、铣床、钻床3台。生产工艺:蜡模制作→制蜡壳→电热脱蜡→浇铸→烧壳落砂→清理→热处理→机加工→成品。
该公司于2006年4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1年1月经市环保局验收,排污许可证号码:PWX-130637-0002-16,有效日期:2016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4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响应我县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未开工生产。
三、查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依法责成辖区环保所加强监管。
四、网格化责任人
博野镇责任人:王辉;环保局责任人:王海涛;辖区环保所责任人:陈汉杰;查案人员:陈汉杰、徐宁、王朝。
博野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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