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一、基本情况
涞水县永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该举报人反映的一石子厂名为涞水县永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涞水县娄村镇车厂村,项目边界南、西、北三面均荒山,东侧距西山庄800米,距车厂村1500米,矿区有山路和乡间路与232省道相通。法定代表人杨宵,营业执照注册号130623000004080。采矿许可证:C1306002011077130115192。该项目为年开采加工10万方建筑用白云岩项目,2016年11月23日报批环评手续,2018年2月23日由企业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623-0382-18,有限期限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3日。主要生产设备为潜孔钻机1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空压机2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4台等,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2套,雾炮10台。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3日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未运行,但有车辆正在对成品料运输,未发现开山挖石料,举报不属实。
三、查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监察通知书》,1、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防治二次扬尘污染环境。2、在装车过程中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