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我局责成相关监察人员进行调查,以下为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是紫荆关镇杨家沟石材园区,位于易县紫荆关镇杨家沟村(原河北省长城物资储运经营公司院内厂房),该园区共有7家花岗岩加工厂,分别是易县福建石语石材加工厂、易县福建大丰石材加工厂、易县泰宇石材厂、易县绍玲石材加工厂、易县丰岩石材加工厂、易县恒升石材加工厂、易县新福升源石材加工厂。企业生产工艺均为:原料一切割-磨光一产品,环保手续齐全。
2017年4月,由当地镇、村和安监、环保部门、7家企业负责人共同商定该园区石泥治理方案,选在距村民住宅较远,雨水汇流面积较小的陆家洼,建石泥堆放场且采取了防渗措施,同时顺山势修建了泄洪场和值班监控室。2017年6月30日通过了验收。
二、调查情况
2019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园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园区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挤干石泥堆场无异常。未发现污水直接排入河中。
三、处理情况
1、要求该园区加强对循环池、挤干机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期间正常运行。
2、乡镇环保所加强对该园区的监督巡查,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3、厂区道路及时洒水,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4、我局将加大对该厂监管巡查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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