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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毁坏林地,填埋建筑垃圾 |
留言内容 | 位于涿州市刁窝镇西茨村与万全庄交界处,涿固路以南共计35.5亩林地和耕地,2018年10月份刁窝镇政府不顾村民反对,强行指使村委会转租,后承租人开始挖坑取土,致使该地部分形成4-6米深坑,并于2019年8月1日晚八点半左右开始填埋建筑垃圾,破坏集体林地耕地,谋取利益。 保护伞名单:涿州市刁窝镇书记孙春雨,涿州市刁窝镇镇长沈建昆,西茨村李守谭,马振伟。 |
留言时间 | 2019-08-09 |
姓名 | 李学海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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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根据政府职能划分,破坏耕地、林地及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属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 |
答复时间 | 2019-08-16 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