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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26 15:36 浏览次数:3245次
  8月31日,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是保定市水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2015年国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保定市立即启动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市环保局组织技术单位进行编制,召开专门部署会,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编制资料清单》,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水污染状况。“省五十条”印发后,市政府又专题调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市环保局组织技术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完成了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在此基础上,向25个县(市、区)和37个市直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通过梳理和采纳反馈意见,完善了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更好落实,保定市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还制定了《保定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白洋淀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保定市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三个专项实施方案,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三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对水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了部署,明确完成具体时限,细化责任和单位,并提出明确要求;对白洋淀综合整治明确实施引水补水、淀岸线管理、城镇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河流综合治理、淀区生态修复、取缔高密度养殖、发展生态旅游等8项重点任务,力争通过五年整治,白洋淀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主要是对6 条劣Ⅴ类重污染河流进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河道湿地建设等项目治理,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五年基本达标的治理目标。 
  同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50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组长由马誉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郭建英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副市长、杨宝东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23部门一把手组成。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肖宝元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骨干业务人员组成。